總凡例(草案)》的通知,青海省、地方志、青海省志、青海志書" />
玉志辦字〔2011〕1號
各分卷承編牽頭單位:
為全面、客觀、系統地記述玉樹大地震災害、抗震救災和災后重建工作,保證《玉樹大地震救災重建志》編纂質量,根據國務院《地方志工作條例》和中國地方志指導小組《地方志書質量規定》的相關要求,現將擬定的《玉樹大地震救災重建志》總凡例(草案)印發給你們,請各單位據此做好當前的編纂工作。同時,在具體編纂過程中,對總凡例(草案)有好的修改意見,請及時反饋給我們,以便在全志總纂階段完善確定。
《玉樹大地震救災重建志》編纂委員會辦公室
二〇一 一年九月十九日
《玉樹大地震救災重建志》總凡例(草案)
一、編纂本書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為指導,全面、客觀、系統地記述玉樹大地震災情災害、抗震救災和災后重建工作全過程,以充分展示黨中央、國務院和青海省委、省政府的堅強領導與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充分展示中華民族強大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充分展示各族群眾大災面前大無畏的英雄氣概,更好地弘揚大愛通信、堅忍不拔、挑戰極限、感恩奮進的玉樹抗震救災精神。
二、本書系專門志(簡稱專志),總名《玉樹大地震救災重建志》,由《總述?大事記》、《圖志》、《災情災害志》、《搶險救災志》、《醫療防疫志》、《社會賑災志》、《災后重建志》、《人物》、《附錄》9個分卷構成。各分卷全稱為《玉樹大地震救災重建志?××志》,設中英藏文對照目錄。
三、本書記述時限原則上為2010年4月14日—2013年6月20日。其中,《災情災害志》、《搶險救災志》、《醫療防疫志》、《社會賑災志》卷記述時限為2010年4月14日—6月20日;《總述?大事記》、《圖志》、《災后重建志》、《人物》、《附錄》卷記述時限為2010年4月14日—2013年6月20日。震前背景內容、災后恢復重建重大事件,記述時限根據需要可適當上溯或下延。
四、本書記述的地域范圍以斷限期內青海省行政區劃為主,重點記述1個極重災區(結古鎮)、4個重災區情況(隆寶鎮、仲達鄉、安沖鄉、巴塘鄉)。
五、本書采用述、記、志、傳、圖、表、錄等體裁,以志為主。
六、本書采用現代語體文記述,寓觀點于記事之中。各卷采用第三人稱表述,力求準確、樸實、簡潔、流暢、合乎語法。用詞用字、標點符號、數字數據、計量單位的使用等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七、本書編纂要求:觀點正確,體例嚴謹、內容全面,特色鮮明,記述準確,資料翔實,文字精練。
八、本書圖片分為集中置于卷首和插頁插圖兩種,插圖和表格均以篇為單位依次排序編號;所用地圖均以國家測繪部門審定的為準。
九、本書涉及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部門規章的,以現行法律、法規和有關部門規章為準。具體行文規范,按照《玉樹大地震救災重建志》編纂委員會制訂的《玉樹大地震救災重建志》行文規范執行。
十、本書資料來源為各級檔案館、圖書館、平面媒體、網絡及有關單位和個人提供,統計數字采用省政府統一提供的公開發布的數據和統計局發布的資料,經過分類整理、考證鑒別后載入本志,錄用資料經過嚴格鑒別考證,真實準確,全面系統,具有權威性、科學性。
十一、本書總凡例中沒有涉及但需要說明的內容和特殊處理的原則,各分卷可在“編輯說明”中予以說明,各分卷的“編輯說明”置前言之后。
十二、本書各分卷設前言,由各分卷編委會撰寫,由分卷編委會集體或編委會主任署名,置總凡例之后。
十三、本書《序》統領全志,系統概述災情災害,總結抗震救災經驗,展示社會主義制度優越性、中華民族優秀品質、人民軍隊政治本色、中國共產黨堅強領導,弘揚偉大抗震救災精神,由全志編纂委員會主任署名,置各分卷卷首。
十四、本書除《總述》和各分卷的概述外,堅持述而不論的原則,融觀點于事實的記述之中。《總述》為全志之首,從總體、全局高度,提要鉤玄,高屋建瓴地概括記述玉樹大地震災情災害、抗震救災和災后重建情況,突出民族團結奮斗、對口支援和國家力量等內容,反映“玉樹抗震救災精神”。
十五、《大事記》采用編年體(適當結合紀事本末體),按時間順序分月、日記載玉樹大地震中的大事、要事、新事、特事。
十六、《圖志》按專題分類。采用圖照與簡要文字敘述、文字介紹相結合的形式,直觀再現玉樹大地震前后災區的面貌和抗震救災、災后重建的全過程。
十七、《災情災害志》、《搶險救災志》、《醫療防疫志》、《社會賑災志》、《災后重建志》卷按照“事以類聚”、“類為一志”的原則設立,均以篇、章、節、目分級編次,為全書的主體部分。其《災情災害志》卷主要記述玉樹地震災區地理概況、區域歷史地震、玉樹大地震造成的巨大破壞和次生災害情況;《搶險救災志》卷主要記述中國共產黨、人民政府、全國各族人民和海內外各方緊急救援玉樹地震災區情況;《醫療防疫志》卷主要記述災區醫療救護、疫病防治、傷員康復、醫療衛生機構恢復重建等情況;《社會賑災志》卷主要記述全國各地、國際社會對玉樹地震災區的賑濟及捐贈款物的管理發放情況,同時注重記載救災階段災區群眾生活安置;《災后重建志》卷主要記述玉樹災后群眾安置、災害調查評估、恢復重建工作的組織實施及驗收等情況。
十八、《人物志》卷按人物傳、人物簡介、人物表分類,堅持“生不立傳”的原則,以事系人。立傳人物,為抗震救災和恢復重建中犧牲的烈士,人物簡介,重點記述黨中央、國務院和中央軍委聯合表彰以及省委、省政府表彰的團體和個人。
十九、《附錄》卷按文體分類,主要輯存抗震救災和災后恢復重建的重要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