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衛生廳關于確定第二批省級中藏醫臨床研究基地建設單位的通知
為認真貫徹省政府《關于扶持和促進中藏醫藥事業發展的實施意見》,推動中藏醫藥的繼承和創新,加強中藏醫院的業務建設,提高技術水平和服務質量,我廳決定繼續開展省級中藏醫臨床研究基地建設工作,確定西寧市、海東地區中醫院,海南州、海北州、黃南州、果洛州、玉樹州藏醫院,海西州蒙藏醫院等八所醫院為第二批省級中藏醫臨床研究基地建設單位。
請各建設單位按照《青海省中藏醫臨床研究基地建設方案》要求,本著科學規劃、認真實施、突出特色、發揮優勢、提高服務的原則,認真開展建設工作,為深化醫療衛生體制改革、發展青海衛生事業、保障人民健康做出新貢獻。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青海省中藏醫臨床研究基地建設方案
為進一步推動中藏醫藥的繼承、發展與創新,提高中藏醫藥服務質量和技術水平,加強中藏醫藥臨床研究建設,實現中藏醫藥臨床和科研的有機結合,構建起符合中藏醫藥特點的創新體系,扶持和促進中藏醫藥事業發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義
以中藏醫藥的基本理論為指導,充分利用中藏醫藥的臨床特色和優勢并借鑒現代科學理論和方法加強臨床研究,解決科研和臨床脫節的問題,不斷提高中藏醫藥臨床研究專業化水平,提高臨床療效。發揮中藏醫藥在治療疑難病和重大疾病防治方面的優勢,形成臨床和科研在中藏醫醫院協調發展的新模式和運行機制,以臨床研究帶動中藏醫藥基礎研究和中藏醫藥開發研究,實現中藏醫藥學術水平的整體提高與全面發展,使群眾享受到安全、有效、方便、價廉的中藏醫藥服務。
二、組織管理
省衛生廳負責臨床研究基地建設單位的宏觀管理和總體評估,組織專家對各建設單位建設情況進行指導、檢查和評估。
各州(地、市)衛生局負責有關協調工作,指導建設單位制定工作計劃、落實措施,檢查督促計劃的實施,全程跟蹤建設工作進展情況等日常管理工作,對建設工作開展中期評估,建設完成后組織醫院開展自查自評工作。
三、建設目標
(一)建設的總體目標
通過增加投入、強化管理、發展學術、提高質量等措施,將各建設單位建設成具有較強輻射帶動作用的省級中藏醫臨床研究基地,逐步建立起符合中藏醫藥發展的臨床科技創新體制,在中藏醫藥理論研究、重大疾病防治和健康維護等研究方面取得較大進展,全面提高中藏醫藥防病治病能力和自主創新能力,促進中藏醫藥事業發展。
(二)建設的工作目標
各建設單位通過開展中藏醫臨床研究基地建設工作,建成為基礎設施完備、功能結構合理、設備配套先進、人員隊伍精良、研究方向明確、科技優勢領先、中藏醫藥特色突出、臨床療效顯著,具有較強中藏醫藥臨床研究與創新能力、成果轉化能力及技術輻射能力,在全省中藏醫藥服務和科技創新體系中發揮重要作用的現代化綜合性中藏醫醫院。能夠承擔起重大、疑難疾病的中藏醫、中藏西醫結合防治研究;中藏醫藥臨床研究較大項目的設計、組織、實施和質量控制;中藏醫藥臨床診療技術和方法的篩選、評價、規范和標準研究推廣;中藏藥新藥臨床研究與開發;高層次中藏醫藥臨床科研人才的培訓;中藏醫藥臨床信息的采集、整理和分析等任務。
各建設單位通過建設工作,應取得以下成果:
1、有1至2個重大、疑難疾病的中藏醫藥診療技術達到省內或國內領先水平,形成可推廣的臨床診療規范和中藏醫藥療效評價標準。積極開展中藏醫藥基礎理論研究工作并力爭取得新進展。能夠運用中藏醫藥理論和現代科技對臨床常見病多發病的機理、診斷、治療、藥物、療效評價等進行研究,取得研究成果。
2、圍繞重點方向和領域,在全省范圍內收集、整理和研究相關傳統診療技術,推廣一批具有中藏醫藥特色優勢且安全、有效的臨床診療技術。開展規范評價并大力推廣,形成鮮明的中藏醫藥臨床特色和優勢。對確有療效且成本低廉的傳統診療技術,積極引進并加以利用。
3、圍繞所研究的疾病,積極研制療效確切的中藏藥特色制劑,開展傳統中藏藥的二次開發利用研究。
4、培養一支年齡、知識、專業結構梯次合理、具有較高素質、掌握中藏醫藥規律、熟悉現代科研方法、能夠領銜組織開展中藏醫藥臨床研究項目的臨床研究隊伍,在臨床研究的設計、質量控制、療效評價等方面達到較高水平。承擔一批中藏醫藥科研課題。
5、承擔省內外專科帶頭人、技術骨干培養工作。做好名老中藏醫專家的學術思想、臨證經驗的繼承總結和推廣。
6、各建設單位重點建設不少于3個重點專科。每個重點專科病床占全院病床總數不低于10%,床位使用率達到90%以上;重點專科依據建設需求配置專用設備和專科實驗室設備。保持穩定的研究和發展方向,針對本科至少3個主要病種開展診療規范研究等工作,不斷總結診療經驗,優化診療方案,制定診療規范及指南,提高臨床療效;加強專科協作組建設,舉辦學術講座培訓班,帶動各專科的人員培養,加強學術和科研成果的交流。
7、開展信息收集整理,包括專科研究所需的圖書、期刊、資料、網絡建設等。不斷加強醫院管理和內涵建設、文化建設,為基地建設創造良好的環境和氛圍。
8、為科研、臨床教學和醫療業務配備必備的業務用房。主要圍繞臨床研究基地建設工作需要,包括科研用房、科研輔助用房和臨床教學用房以及醫療業務用房等。科研用房主要包括研究型門診、名中藏醫工作室、臨床研究室、臨床科研實驗室、研究型病房、中藏醫特色診療技術研究室、相關醫技科室、制劑室等。科研用房、科研輔助用房和臨床教學用房能滿足開展和支撐中藏醫藥臨床研究的需要。
四、其他
各地各醫院要高度重視中藏醫臨床研究基地的建設工作,積極給予政策和資金扶持。要定期對建設單位工作進度進行監督檢查,對不能按時完成建設任務的建設單位給予相應的懲戒措施。各建設單位建設完成后,經評估合格者,授予“青海省中藏醫臨床研究基地”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