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記者從民政惠民政策新聞通氣會上獲悉,省政府第74次常務會議研究審議了提高2017年城鄉低保標準,省民政廳和省財政廳聯合下發了《關于提高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通知》,其中,城市低保提高50元/月,達到450元/月,農村低保提高350元/年,達到3320元/年,此次提標,是我省連續8次提高城鄉低保標準,也是近年來城鄉低保標準提高幅度最大的一次。提標后,我省城市低保標準和農村低保標準在西北五省區中均排名第2,走在了西北五省區前列。
省民政廳要求各地要抓緊做好提標政策的落實和資金的發放兌現,3月底之前全面落實提標政策和資金的補發工作。(趙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