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促進高校畢業生面向企業就業
1.對中央駐青企業和國有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有哪些規定?
青政辦〔2013〕149號規定:中央駐青企業招聘人員應安排不少于30%的新增崗位吸納當地高校畢業生。我省實施的重大工程、重點項目,新增就業崗位要安排50%以上的高校畢業生就業。
2、中央駐青企業和國有企業招聘應屆高校畢業生信息公開的內容是什么?
青人社廳函〔2014〕709號文件規定:青海轄區的省、市(州)、縣所屬國有企業(國家出資的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國有資本控股公司,下同)、中央駐青且有招聘高校畢業生權限的國有企業招聘應屆高校畢業生信息,均需按照用人管理權限,在當地政府或人社部門網站公開發布。國有企業招聘應屆高校畢業生的信息應在報名前3-7天公開發布,發布時間以在政府或人社部門網站公開發布的時間為準,且不得少于7天。
3、國有企業招聘應屆高校畢業生公開發布的信息內容主要包括哪些?
(一)招聘崗位條件和數量;
(二)報名的方法和時間;
(三)考試或考核的時間、地點、方式;
(四)資格審查、筆試和面試或考核結果的告知范圍和方式;
(五)擬招聘人員的公示渠道和范圍;
(六)咨詢方式和電話;
(七)其他應當注明的事項。
4.對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有哪些鼓勵政策?
青人社廳發〔2013〕129號文件規定:企業新增就業崗位,吸納高校畢業生,依法繳納社會保險并進行就業登記的,每吸納1人給予企業1000元的一次性獎勵;為高校畢業生繳納社會保險并進行就業登記的,按照“先繳后補”的程序,對企業繳納的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保險給予補貼(不包括個人應繳部分)。勞動合同期內補貼不超過4年。
5.對小微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有哪些優惠貸款政策?
青政辦〔2013〕146號文件規定:小微企業新增崗位吸納大中專畢業生就業、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符合小額擔保貸款條件的,每吸納1人,企業可申請小額擔保貸款10萬元,并享受2年的財政貼息。
6.到中小企業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可享受哪些政策?
青政辦〔2013〕149號文件規定:到中小企業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在專業技術職稱評定、科研項目經費申請等方面與國有企事業單位同類人員享受同等待遇。
7.高校畢業生到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就業可否在當地落戶?
國發〔2011〕16號文件規定:對各類企業招用非本地戶籍的普通高校專科以上畢業生,各地城市應取消落戶限制(直轄市按各自有關規定執行)。
二、實施未就業大中專畢業生專項就業培訓工程
8.未就業大中專畢業生專項就業培訓工程的主要目標是什么?
青政辦〔2013〕146號文件規定:按照“勞動者自主擇業、市場調節就業、政府促進就業和鼓勵創業”的方針,實施未就業大中專畢業生專項就業培訓工程,開展三類8項就業專項培訓工作。
9、能力素質專項培訓的主要內容是什么?
青政辦〔2013〕146號規定:本著提升綜合素質、增強競爭能力、提高就業機率的原則,組織本地區未就業大中專畢業生開展1-2個月的就業能力提高培訓。各地結合大中專畢業生的現狀,有重點、有計劃、有針對性地確定培訓內容、培訓形式、培訓時間、培訓班次,提高藏區大中專畢業生公考公招的競爭能力,切實增強培訓工作的實效性。
依托省屬高校、省內有資質培訓機構、對口援青省市培訓機構,對當年年新招聘的中小學教師、公立醫院醫務人員開展2年以內的崗前素質提升培訓。根據新聘人員業務素質的具體實際,以取得崗位所需資格為目的,確定培訓內容、學制形式、批次數量。未取得資格的新聘人員,要同教育、衛生部門簽訂書面協議,經崗前強化培訓,限2年內取得相應資格,逾期未取得的按協議予以解聘。
10.產業技能人才培訓的主要內容是什么?
青政辦〔2013〕146號規定:圍繞國家循環經濟發展先行區和十大戰略新興產業項目、產業基地和產業集群建設,結合企業崗位需求,采取企業與技工院校合作的方式,組織未就業大中專畢業生,進行1—2年的中長期訂單定向產業技能人才儲備培訓。參訓后,必須取得培訓合格證和職業技能等級證,持證上崗。結合現代農牧業發展、現代服務業發展、基層社會管理、三江源生態保護等需求,組織未就業大中專畢業生開展1-3個月的農牧業技能人才、現代服務業技能人才、基層社會管理技能人才和生態保護技能人才培訓。
11.自主創業培訓的主要內容是什么?
結合地方優勢產業和特色經濟發展,依托省屬高校、省內有資質培訓機構、對口援青單位培訓機構,針對大中專畢業生特點和創業不同階段的需求,開展多類型、多形式的創業培訓。引導鼓勵更多的高校畢業生走自主創業之路,以創業帶動就業。
12.參加就業創業培訓補貼的范圍和標準是什么?
補貼范圍:城鎮登記失業人員、農牧區轉移就業勞動者、畢業年度和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城鄉未繼續升學應屆初高中畢業生等各類城鄉未就業勞動力,包括服刑、強制戒毒人員,及企業新招用人員。享受創業培訓補貼的還包括創業初期(開業5年以內或者長期經營不善的人員)的創業者。高校學生(包括技師學院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和特殊教育學院職業教育類學生)在校期內均可參加創業培訓,享受高校畢業生培訓補貼政策。城鄉未就業人員每年享受一次培訓補貼,不得重復申請。
補貼標準:一年以上培訓按照物價部門核定的學費標準確定。其中,培訓一至兩年的,給予一年補貼,三年及以上的給予兩年補貼。一年以內短期培訓按省人社、財政部門核定的培訓課時和標準補貼。補貼按以下規定測算:屬于鑒定工種的取得職業資格證明,不屬于的取得培訓合格證,并在6個月內實現就業的,按100%給予補貼;取得證書,6個月內沒有實現就業,或者未取得證書,但6個月內實現就業的,均按80%給予補貼;未取得證書,且未在6個月內實現就業的,按70%給予補貼;未完成培訓的不予補貼。一年以上培訓,年度內培訓仍在繼續的,按實際參訓人數全額兌付當年補貼,培訓的最后年度補貼額按上述比例和要求測算。
新開發“創業+技能”的培訓項目,根據培訓后的就業、創業率,依照短期技能培訓補貼測算方式核定補貼。
“創辦你的企業”(SYB)培訓,第一、第二階段培訓結束后全額補貼;第三階段結束后,按班次計算,每班次學員在6個月內創業率達到50%,全額兌付第三階段培訓補貼,未達到的,按實際創業人數兌付。“改善你的企業”(IYB)培訓按實際合格人數補貼。
13.參加專項培訓的困難大中專畢業生還可享受哪些優惠政策?
就業困難人員參加培訓期間給予生活費、交通住宿費補貼。其中,參加一年期以上培訓的,生活費按照中等職業學校助學金標準補貼;參加一年期以內短期技能培訓的,生活費按照實際參加培訓天數(按每8課時一天計算),每人每天補助20元。交通住宿費統一按照在市州外省內培訓的,每人每年一次性發給300元,在省外培訓的每人每年一次性發給800元補貼。三江源區農牧民按照生態補償政策享受上述補貼,不重復享受就業困難人員相同名目的補貼。
14.高校畢業生如何申請參加職業培訓?
職業培訓由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組織實施。高校畢業生可到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咨詢了解職業培訓開展情況,選擇適宜的培訓項目參加。
職業培訓工作主要由政府認定的培訓機構、技工院校或企業所屬培訓機構承擔。
15.高校畢業生如何申請職業培訓補貼?
高校畢業生畢業年度內參加就業技能培訓或創業培訓,可按規定向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請職業培訓補貼。畢業后按規定進行了失業登記的高校畢業生參加就業技能培訓或創業培訓,也可向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請職業培訓補貼。
培訓補貼申領采取委托培訓機構及企業申領和培訓者個人申請報銷兩種方式。各市州、縣(區)負責所屬區域內城鄉未就業勞動力短期就業培訓,以及所屬企業新招用人員崗前培訓補貼的核報;省級負責一年期以上培訓,省屬、中央駐青企業、國家和省級工業園區企業新招人員崗前培訓,高校學生培訓,以及省級重點培訓項目培訓補貼的核報。
就業困難人員培訓期間生活費、交通住宿費補貼在申請培訓費補貼時同步辦理。其中培訓機構或企業代領的,由代領機構負責將就業困難人員生活費、交通住宿費補貼發放給學員個人。發放可采取給學員個人賬戶轉賬,或者由學員當場簽收的辦法,轉賬憑據或者學員簽收名冊作為資金支出憑證入賬備查。
16.高校畢業生如何獲取職業資格證書?
高校畢業生個人可向職業技能鑒定所(站)自主申請職業技能鑒定。職業技能鑒定要參加理論知識考試和操作技能(專業能力)考核。經鑒定合格者,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核發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
17.職業技能鑒定補貼的范圍和標準是什么?
技能鑒定補貼范圍、申請程序與培訓補貼范圍、申請程序相同。鑒定補貼按實際參加鑒定人員兌付,在鑒定結束后一次申領。
補貼標準。按照我省物價部門核定的職業技能鑒定收費標準執行,對未明確的職業(工種),統一按照職業資格初級(包括國家準入資格、專項職業能力)補貼100元、中級補貼180元、高級補貼260元、技師補貼320元、高級技師補貼400元執行。
三、鼓勵支持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穩定靈活就業
18、什么是大學生創業引領行動?
青人社廳發〔2016〕148號文件規定:各市(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教育行政部門、各高校要把鼓勵創業作為擴大就業的重要方向,完善支持高校畢業生創業的政策制度和服務體系,進一步擴大高校畢業生創業規模。一是完善創業扶持政策。各市(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積極會同工商、經信、科技、地稅、金融機構等相關部門和單位,全面落實支持高校畢業生創業的政策制度和服務措施,拓寬多元化資金支持渠道,落實創業擔保貸款政策,簡化手續、降低貸款門檻,用好創業擔保貸款以及天使基金、風險投資和創業投資基金等社會資本,以扶持高校畢業生創業;各高校可通過多種渠道籌集資金,設立大學生創業扶持資金;依托大學科技園、創業孵化園、各種科研平臺以及其他園區等為學生提供創業場地。同時,有條件的高校要結合學科專業和科研項目的特點,積極促進教師和學生的科研成果、科技發明、專利等轉化為創業項目。二是全面推進創新創業教育。各高校要將創新創業教育作為教育改革的突破口,將創新創業教育融入人才培養全過程。要開好創新創業教育課程,制定學分轉換、彈性學制、保留學籍休學創業等措施,增強大學生創新精神、創業意識和創新創業能力,營造濃厚的創新創業氛圍;要積極整合各方面資源,把成熟的創業培訓項目引入校園,并探索開發更多適合高校畢業生的創業培訓項目;解除畢業生在校期間自主創業的后顧之憂,為畢業生創業提供制度保障。各級人社部門要結合我省未就業大中專畢業生專項培訓工程,進一步加大加強創新創業培訓力度,針對高校畢業生創業期不同階段的需求,組織優質培訓資源,使每一個有創業意愿和培訓需求的畢業生都有機會獲得創業培訓。三是加快創業孵化基地建設。各市(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積極協調本級就業(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通過政策引領扶持、強化認定管理等措施,推進創業型城市和創業孵化基地、大學創業孵化園建設,支持發展一批眾創空間等新型平臺,為高校畢業生提供低成本場所支持和孵化服務,并對符合條件的給予一定場租補貼,扶持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十三五”期間,力爭建設1個省級、8個州(市),和大多數有條件的縣(市、區、行委)創業孵化基地和公共職業實訓基地基礎設施,孵化自主創業5000家以上,帶動3萬以上人就業。
四是提升創業服務水平。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教育和各高校探索建立公共服務機構與市場主體合作機制,協調有關方面構建覆蓋院校、園區、社會的創業公共服務體系,建立全省高校畢業生創業服務網,為高校畢業生創業提供全方位支持;組織開展創新創業大賽和創業成果展等活動,為高校畢業生創業搭建展示創業方案和創業項目的舞臺,營造全民創業的良好氛圍;充分利用現有就業指導服務平臺,特別是就業信息服務平臺,廣泛收集創業項目和創業信息,開展創業測評、創業模擬、咨詢幫扶,有條件的要抓緊設立創業咨詢室,開展“一對一”的創業指導和咨詢,增強創業服務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19.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可以享受哪些稅費優惠政策?
按照青海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實施意見》(青政〔2015〕63號)規定:高校畢業生、登記失業人員等創辦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的,2016年底前3年內,每戶每年按9600元依次扣減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不足3年的可享受到期滿為止。
20、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可以免除哪些行政事業型收費?
國辦發〔2008〕111號等文件規定:對畢業2年以內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除國家限制的行業外)的,自其在工商部門首次注冊登記之日起3年內,免收管理類、登記類和證照類等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
21.首次創業的高校畢業生有什么政策性補貼?
青人社廳發〔2015〕129號文件規定:對登記失業的高校畢業生,其自主創業、取得營業執照并正常經營三個月以上的(2015年8月20日以后登記注冊)給予一次性創業補貼。其中:對自主創業的給予2000元的補貼,對兩人及以上合伙創業的給予3000元的補貼。
22.對自主創業成功的高校畢業生有什么獎勵政策?
青人社廳發〔2015〕129號文件規定:對2015年1月1日以后登記注冊,創業成功且正常經營1年以上的高校畢業生給予10000元一次性創業獎勵。
23.什么是一次性創業崗位開發補貼?
青人社廳發〔2015〕129號文件規定:對2015年8月20日以后登記注冊的創業者,創業期間,每新開發一個就業崗位并招錄1名就業困難人員,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同時進行就業登記的,給予1000元一次性補貼,對每個經營主體的補貼額度最高不超過2萬元(新招錄人數的確定要與新開發的崗位數一致)。
24.創業孵化基地有什么獎補?
青人社廳發〔2015〕129號文件規定:為扶持各市、州創業孵化基地建設及高校創業園建設,對新建創業孵化基地及高校創業園給予一次性建設獎補。孵化基地要為創業者提供免費的創業指導、創業培訓(實訓)、政策咨詢、項目推介、跟蹤管理等服務,經營場地租金和水電暖費用實行減免優惠政策。其中:對新建創業孵化基地按其入住創業戶數計算,每入住一個企業給予2萬元的獎勵性補助;對新建高校創業園給予20萬元的獎勵性補助。并對已建成的優秀孵化基地和高校創業園給予三年的運營補貼,其中:每個優秀孵化基地按每年入住創業戶數計算,每戶每年補貼5000元;每個優秀高校創業園每年補貼20萬元。
25.創辦領辦農牧民合作社的大中專畢業生可享受哪些政策優惠?
青人社廳發〔2015〕75號文件規定,創辦領辦農牧民合作社的大中專畢業生,在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辦理就業創業登記的,可享受每人每月1000元生活補貼,補貼期限3年。創辦領辦農牧民合作社的大學生“村官”,在崗期間不享受本政策,服務期滿后繼續創辦領辦的,執行本政策。
26.各級政府部門促創活動有哪些?
各級政府要積極組織開展創業大賽、創業成果展、組織優秀創業典型巡回演講等活動,支持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形成支持鼓勵全民創業創新長效機制。并引入市場模式,逐漸轉向市場化運行。
27.什么是創業擔保貸款?創業擔保貸款的用途是什么?
創業擔保貸款是指通過政府出資設立擔保基金,委托擔保機構提供貸款擔保,由經辦商業銀行發放,以解決符合一定條件的待就業人員從事個體經營自籌資金不足的一項貸款業務。
創業擔保貸款主要用做自謀職業、自主創業或合伙經營和組織起來創業的開辦經費和流動資金。
28.創業擔保貸款的額度是多少?
青政〔2015〕63號文件規定:將小額擔保貸款調整為創業擔保貸款,貸款額度統一調整為10萬元,合伙創業的可以累加。
29.怎樣申請創業擔保貸款?在哪些銀行可以申請創業擔保貸款?
創業擔保貸款按照自愿申請、社區推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查、貸款擔保機構審核并承諾擔保、商業銀行核貸的程序,辦理貸款手續。
各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和城鄉信用社都可以開辦創業擔保貸款業務,各地區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具體經辦銀行。在指定的具體經辦銀行可以辦理創業擔保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