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青海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青海省財政廳關于做好失業保險支持參保職工提升職業技能工作的通知》(青人廳發〔2017〕93號)規定,依據青海省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審核通過取得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信息庫,與失業保險參保繳費信息庫比對篩選出享受補貼人員。經審核,現將符合享受職業技能補貼人員名單予以公示,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公示期限:2018年6月8日—6月14日
監督電話:0971—8250885
附:青海省失業保險參保職工享受職業技能補貼人員名單
青海省社會保險服務局
2018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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