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記者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了解到,2021年12月30日和31日兩天(星期四、星期五)發放2022年通勤車通行證。2022年對外發放辦理的機動車通行證只有一種,即通勤車通行證,證件采用年度發放制。
記者了解到,通勤車通行證發放的要求是:通勤車通行證核發給西寧市車管所注冊登記的19座(含)以上(接送單位工作人員)的大型(通勤)客車,其他車輛不得使用;機動車安全性能和環保檢驗有效期截止到2022年6月30日以前的車輛不予核發通勤車通行證;申辦通勤車通行證時以機動車所有人登記為準,采取單位統一辦理的方式,辦理時一并提交單位車輛的詳細在冊登記表,同時提供本單位出具的介紹信和車輛行駛證原件,經核發部門審核后發放;通勤車通行證的證件下方載明了該車具體指定通行的路線,除指定載明的路線外其余限行道路上不得通行;通勤車通行證根據市區交通壓力和流量流向的具體情況限量發放,發放數量有嚴格的控制比例;核發通行證時一并查詢通勤車輛的交通事故、尾氣排放、噪聲污染、車容車貌、車輛檢驗以及交通違法行為等情況,有嚴重記錄信息的將取消申領資格;通勤車通行證不得涂改車號、路線或轉借、挪用,否則均視為無效證件(包括持證時未填寫車號使用空白證件的),使用無效證件的由核發部門收回,按道路交通違法處理;車輛在道路上行駛必須嚴格按道路交通標志、標線、信號燈、隔離護欄及其交通輔助設施的指示信息通行,違反交通信號和限行規定的將依法予以處罰。
另外,其他不予發放的車型包括:各類摩托車、各類貨車和電動自行車;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拖拉機;尾氣噪聲排放達不到標準或排放明顯黑煙的各類機動車;旅游專用客車不再辦理旅游車通行證,在我市旅游旺季期間,采取不受限制的方式在道路上正常通行;灑水車、抑塵車、清掃車、餐廚吸污車、垃圾清運車、園林綠化車不辦理通行證,要求避開城市早晚高峰時段后在城區道路內通行;市政、通訊、電力、給水、排水、燃氣等工程救險車也不再發放專用的通行證,遇有執行緊急救險任務時,可在主城區限行、禁行的道路內通行;城市和城鄉公交車以及從事客運的班車不辦理通行證,嚴格按之前有關規定的線路通行。(金華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