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工業固體廢物及危險廢物環境實現全鏈條管理 青海省人民政府網" />
記者近日從省生態環境廳了解到,我省對2022年起制定實施的“1+18”制度,通過重組合并、化繁為簡、“廢改立留”,重構健全工業固體廢物及危險廢物環境管理全過程全鏈條全領域“1+11”新制度體系,切實守牢紅線底線、填補監管漏洞、消除管理盲區、提升服務水平。
針對當前工業固體廢物,特別是危險廢物環境監管中存在的薄弱環節,堅決守牢《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嚴禁危險廢物跨省轉入處置進一步強化環境監管的意見》嚴禁轉入范圍、嚴控利用規模、嚴格接受審查的紅線底線,以加強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產生單位環境管理、危險廢物全過程環境管理制度為補充,提出了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危險廢物環境管理各環節的具體監管措施要求,建立“跨省轉入危險廢物清單”,筑牢危險廢物轉入“防火墻”。
填補監管漏洞,通過“廢改立留”,對之前各項制度之間存在重復要求、程序繁瑣的問題進行合并簡化,對要求不明確、監管有漏洞的問題修補完善,打通政策落地“中梗阻”。進一步明確各級生態環境部門、配合聯動單位、產廢經營單位以及行業從業人員的職責權限和管理要求;進一步明確工業固體廢物及危險廢物從產生、收集、貯存、轉移、利用、處置全過程全鏈條環境管理要求,有效填補了環境監管工作中的漏洞。
針對當前我省實驗室固體廢物特別是危險廢物產生量明顯增加的情況,進一步防范潛在環境風險隱患,聯合5部門制定加強實驗室危險廢物環境管理制度,填補我省危險廢物環境管理空白。另外,根據我省去年上線運行的“青海省固體廢物污染防治非現場巡檢系統”使用情況,結合“無事不擾”執法要求,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共同制定巡檢系統使用及運維管理辦法,進一步提升監管效能和企業管理水平。
切實提升服務水平,全面梳理當前工業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跨省轉移、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等事項辦理,將5項工作程序修訂為更加簡明、更具操作性的“工作指南”,精簡審批環節,壓縮辦理時限,基層工作效率明顯提升。
(來源:青海日報)